海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
琼安监管四〔2014〕224号
海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
关于印发《劳动合同职业病危害告知书》
范本的通知
各市、县、自治县、洋浦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: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》第三十四条规定,为规范我省用人单位劳动合同职业病危害告知工作,省局制定了《劳动合同职业病危害告知书》范本(以下简称《告知书》)。请各单位将《告知书》范本下发至辖区用人单位,各用人单位要与本单位所有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从业者签订《告知书》并作为合同附页。《告知书》范本可在省局网站“表格下载”栏中下载。
附件:劳动合同职业病危害告知书
海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
2014年11月20日
(此件主动公开)
海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4年11月21日印发
劳动合同职业病危害告知书
同志:
你所在的 车间 岗位,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 。如果防护不当,该职业病危害因素可能对你的 造成损害。
在本岗位、本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,对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了职业病防护措施,并对你发放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:
等。
一旦发生职业病,本单位将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》及相关法规、规章,为你提供相应待遇。
当你的工作岗位发生变更时,请重新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职业病危害告知书。
请你履行以下义务:自觉遵守本单位制定的本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和制度;正确使用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;积极参加单位职业卫生知识培训;按时参加职业健康检查;发现职业病危害隐患和事故应当及时向本单位报告;树立自我保护意识,积极配合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工作,预防职业病的发生。
特此告知
欢迎你随时提出行之有效的预防职业病的建议。
单位盖章: 本人签字:
年 月 日 年 月 日